迷雾
一
我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置身于雾中。手表指针指向凌晨三点,目力所及之处只有一米来宽。那是一条寂静的雾街。时间仿佛静止,浓重的雾气凝固在空中,我甚至还能抚摸它们的形体。
这时候一个声音打断我,你不许碰它们。
当我的五指触碰在它们的身体上,还感到了丝丝寒意侵蚀。没有理想当中的温暧。
我没有找到声音的来源。因为雾隔绝了我的视线。除了那个飘忽不定的声音。我竟然没有发现其他有声的物体。
你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这是我的问题。
你向前走五十步,在左转五百步,会有一栋建筑物,祝你好运。
我别无选择。我遵照指令来到了雾中的一幢红顶的房子。一扇梨花木雕着精美花纹的木门。门上写着不要敲我。我的手停在半空中,到底敲门还是不敲门吗?
你难道不会推门吗?那个讨厌的声音又钻入了我的耳膜。
我粗暴的用脚踢开门,为什么我要照着你的指示,难道你是全能全知的神。意外的是,门岿然不动。我和那个声音僵持着,门外的雾气凝得化不开,一种让人窒息的感觉仿佛吞噬我。我咬牙坚持不过三秒,双手按在门上猛得推开了。
里面有七支喜红色的蜡烛,昏黄的的火光照耀在我的脸上,屋内还有一盆炭火,呼哧哧向我扑面而来一股热流。那个声音又传来,把门带上,现在的雾气快要融化了。
我看清了,是一个穿咖啡色皮衣鹅蛋脸的高挑女人。她坐在复古的圈椅上正在烤着两个地瓜。她左边的柳叶眉上有一颗醒目的红痣,一双桃花眼半梦半醒在看着我。
我恼怒万分,原来你就是那一个声音。我不需要你的帮助,我也能走出这一片迷雾。
你记得自己是谁吗?知道怎么来到这里吗?女人讥讽我。
女人说得对,我什么也不记得了,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怎么出去。
我一辈子要被困在这里了。我席地而坐,沮丧地盯着地瓜发呆。
在你之前,有七个人来到这里。只有一个人逃了出去。
你是说还是有人出去了。我责怪她不把话讲清楚,害得我差点失去信心。
在此之前,你得知道自己是谁,怎么来到这个地方。对了,欢迎来到雾城。
二
我花了一个多小时就弄清楚了自己面临的困境。这片浓雾能杀人。只有在它凝固的时候,才可以在雾中走动。女子叫夏厌,雾城的守灯人。给误入雾成的人指路和庇护。雾城什么时候存在?距今为止有多久?夏厌一问三不知。她告诉我,浓雾把人的记忆都消除了,只提示你的职责,而不能告诉你出去的办法。
我一边狼吞虎咽吃着地瓜,一边说,一定可以出去的,那个人不就逃出去了吗?
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夏厌像看一个白痴地望着我。
有屁快放。藏着掖着好玩吗?我不满她阴阳怪气地说话。
当七根蜡烛烧完,你还没有找到出去的办法。你就永远留在这里。和我一起做守灯人。她说完之后这些,一直望着我的眼睛,每个人听完我说得这些,就像你现在藏在眼睛深处的东西,我该叫它绝望还是绝望呢。
不到最后一刻,我是不会不轻言放弃。浓雾可以清除人类记忆,但是它并不能把我学到的知识从我脑海里剔除。我看了一下手表,凌晨六点。窗外的浓雾已经慢慢化开,它们开始像老人蹒跚地前行,尽管它们优雅的保持了形体,我知道它虚有其表,只要我再次接触,等待我的将是吞噬的命运。
他们一个个在我眼前消失了。夏厌突然在我耳边说道。
谁,谁在你面前不见了。我有些不喜她突如其来的暧昧。
她笑着从我面前跃开,不甘寂寞的人,总要挑战未知的世界。
躲在房子里就能躲避那些雾霾的纠缠。
你什么也不要做,静静等待命运不好的审判不好吗?她云淡风轻地说。
你不是说还有那个逃出去的人吗?我小心地试探她,盼望从她嘴里掏出一些实用的方法。
她又在炭火旁坐了下来,冷着一张脸,女王范十足地望着我,如果你知道自己是谁了?还会怎么急迫离开这里吗?其实这里不错的,除了吃不完的地瓜和漫天的浓雾!
我并不是一个蛮干的傻瓜,那就说说那几个倒霉鬼的遭遇。我走到炭火旁坐了下来,因为离浓雾重新凝结不动已经三个时了,我在计算它们静止的时间,以便于很好的掌握规律。
想要出去,先要了解自己是谁。浓雾每过五个钟头会重新凝固一次,时长是一小时。这时候穿行在浓雾里不会有危险。你可以出了房门,直行左转一千米,有一间和我一摸一样的屋子。打开门会有你要的答案。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
知道自己是谁就能出去了吗?我疑惑道。
至少你前面五个倒霉蛋都是这么做的。他们听了我的话去寻找那间屋子。结果一去不回。第六个倒是非常聪明,他认为我有出去的办法。所以他想折磨我。逼我说出离开的通道。结果,他也死了。
她的语句明显有变化,作为雾城守灯人,没有特殊本领是不会留守到今天。我才不会冒然去破坏某些规则。
那第七个人一定是与众不同的。不然也不会离开。我故作轻松道。
你只有去过那里,我才会告诉你最后那个人的去向。她竟然希望我去寻找我是谁。难道这其中还有隐情不成。
三
二个小时以后,窗外的雾又凝固不动了。我尝试去雾中站了一会儿。那种迫人的窒息感没有了。一切又回到原点。我照着夏厌给我的方位找到了那一所屋子。一摸一样的外观造型。但是我发现了门把是旧的,灰垢粘附在锁芯内,一层厚厚的灰尘像黑色冰花般覆盖在整个门上。我去找夏厌屋子同样位置的那一扇窗户,想一探究竟,可惜什么也看不见。等我再回到正门的方向,门不见了。
你那么快就回来了。夏厌很诧异我会快速回来,我饿了,需要食物。她递给我烤得焦熟的地瓜,我大口咀嚼。
人总是好奇动物。你竟然没有想过进去看看。看来人类渴望自由又害怕改变,因为他们都不知道离开安逸的生活,他们会变成什么。夏厌又在宣讲她那一套似是而非的哲学。
那间屋子住着什么人?我直勾勾盯着她的眼睛,想从她眸中找寻某些慌乱的东西。
你没有进去过,答案就不会出现。
我不想进去,只想知道第七个人是怎么逃离雾城的。
好吧。夏厌微笑说,我认为他逃跑了,因为我没有发现他的尸体。
尸体。我瞳孔开始因恐惧而收缩,情绪上的起伏能使人的心跳加快,理性地思考也会突然像装满烈性炸药的火药桶,一根导火线就能燃爆。
六具尸体摆放在我面前。地窖里一大半是地瓜。还有就是空出摆放尸体的一块地方。用白布盖着的六具尸体。我随着夏厌来到尸体身边,忍住呕吐的感觉,掀开了第一具尸体,尸体没有我想象中的爬满了蛆虫,腐烂的脸肉能吓得我连做三天的噩梦。
可是我看见了什么?因为那是我的尸体。一具灿若如生,睡着了的我。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我不相信那是我。因为这是哪门子国际玩笑。他是我,我又是谁?
身处雾城。我已见怪不怪。但是“我”无声的躺在那个冰冷的地方,却是生的我第一次见。我猛然一回头,夏厌若无其事站在地窖口,我问了一句愚蠢的话,你为什么不告诉死的第一个是我。
因为六个人都是你。所以告诉你也么有用。她笑得时候像个天使,可我却汗毛竖起,地窖里的温度徒然冷得像西伯利亚的风。
我努力使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这一定是幻觉。巫术,魔法。雾城就是一个不合理的地方。所以夏厌一定是让我看到了障眼法。想通这一点,我不再怯弱。反而走上前去质问她,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故弄玄虚?
她说,你真不记得第一次怎么来的吗?我摇摇头说,笑话,我是第一次到这该死的地方。
你忘了。我头一次看到夏厌露出那种非常失望低落的表情。
那有什么可以帮助我可以想起。我选择再一次相信她。
你应该去那个屋子里看看。我又一次回头看了白布蒙着的尸体。每一个都是我,每一个又不是。她不会告诉我。她强迫我去寻找答案。雾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四
和上次一样,我站在了门口。只不过这次我没有去寻找什么可以窥视这间屋子的窗户。精美的花纹装饰在木门上。雾气缭绕,悬浮在半空中。我的双手再一次黏在门上,这次我把耳朵贴在门上,静静聆听。雾中没有任何声音,只有我粗重不规律的喘息声在作祟。
然后我一鼓作气推开了门。
你回来了。怎么不敲门。是夏厌。她在开放式厨房忙碌着。明亮柔和的灯光折射出她家庭主妇式的笑容。夜色潺潺,月亮似银盘撒在白色蕾丝的窗帘上,我的身后已变作漆黑的走廊,雾城消失不见,温馨的家庭氛围一览无遗在我眼前。炉灶上炖着土豆牛肉汤,微波炉内有鸡蛋羹的香味,烤箱里面包呼之欲出。我一定是在做梦。如果我不推开门,只是想做旁观者,那么窗户外只是浓雾,窗户内只有虚无。
你看着不舒服。夏厌走过来拍打着我的额头。我不太习惯她的亲密举止。我侧过头。衣帽境内是一个皮相邋遢的中年人。难道年轻离我而去。
我这是怎么了,夏厌?我变老了吗?
夏厌把我的衣服挂在架子上,叉着腰说,你每次回到家总要问我亲爱的,我怎么变老了。是不是河边的步道把你逛傻了,说好的帮我买的酱料呢?今天我们要吃咖喱烩牛排,不记得了?
我借口不舒服,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书橱里一本书也没有。书橱之间空出的隔板像嗷嗷待哺的嘴巴,它们在嘲笑我。我坐在真皮的老板椅上。努力回忆。我出去买咖喱,在临湖的步道上抽了一根烟。湖上有雾气。接下来,我莫名其妙到了一个陌生地方,雾城。想起这两个字,我脑子像劈开一样疼痛。所有的书籍被处理掉了,我办公桌上的电脑也打不开。卧室似囚牢,妻子的陌生令我很不安。
我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夏厌敲门来叫我吃饭。
没有加咖喱的牛肉汤果然不好喝。你是怎么了?夏厌给我加了一勺牛肉汤。
我想我以后会怎么死。我下意识脱口而出。
你一定又看到了湖边的薄雾了吧,傍晚以后就会变浓。你经常去湖边散心,每次回来就问蠢问题。
你说得是湖边吗?你知道我最近善忘,一转身什么都不记得了,对了,我们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那片神秘的薄雾让我心有余悸。
以前这里是废弃的山中无人民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居民都离开了。一位偶尔迷路的旅行者发现这里。后来城市规划局改建成新型住宅区。湖泊是天然形成的。薄雾常年笼罩,你说搬到这里来容易有灵感。恐怕你自己都忘了,你曾是一个畅销的悬疑小说家。只是近几年沉寂下来。夏厌娓娓道来,我的心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仿佛这不是我。
我那些书呢?
扔了,你说都是旧作,需要重新认识自己。
扔在哪里了?
就埋葬在湖泊里。你说柔水包容万物。她说出来我竟然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我猜测自己一定是一个懦弱无能的无能男人。寻找释放口逃离
现实。所以付诸笔端写得那些悬疑小说给了我很大的慰藉。但是,我又为什么把书架上的书都扔掉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看来我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男人。还要你为我操心。我发自肺腑感激夏厌。
夏厌站起身开始收拾碗筷,她的面目在灯光下像镀上了一层黄艳艳的光晕,你以往从来不说这些。不是你找到了这里的传说才带我到这里散心的吗?你还对我说,这是你东山再起的一个契机。
你知道,最近我容易健忘。可以的话,同我讲讲吧。我和她一起把碗筷放进厨房的水槽机。
五
夏厌说我认识他是在一次酒会上。那时候我刚刚完成了一部悬疑小说。正值声名鹊起,是描写哥特式小镇杀人案件的。有不少女性读者围在我身边叽叽喳喳,我不胜其扰,好不容易避开这些狂热的粉丝,在晒台上躲清静。碰巧遇见了她。
我当时并不理她,却站在她身边陪她一起眺望远方星空,夏厌说我是一个特别的男人。一个钟头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等酒会临近结束之时,我转身就要离去。夏厌说她当时搭讪了我一句话,使我一下子对她感兴趣,她说你有没有真的杀过人?因为你的故事看起来都像是真实存在过的。
你真的想知道?夏厌点点头。她说我能读出你眼睛里的忧伤。我说,如果你真看过我的小说,那就来谈谈你对哥特镇这部悬疑小说的看法。
故事是讲一个酷爱冒险的青年旅行家误入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镇。他发现一到入夜时分镇上的居民会像空气一样消失。他找遍了镇上每一个可能藏人的地方。地窖,暗道,祠堂,什么也没有。可是第二天早上,薄雾缭绕的清晨,那些不见的镇民又一个个出现在他面前。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他陷入深层次的惊恐之中,这一切才刚刚开始。青年发现他走不出这座小镇,早晨雾霾把小镇包裹得严严实实,他发现薄雾让他迷路了,怎么也走不出去。而到了晚上,镇民如约都不见了。他也想过趁着夜色赶路,镇外就像是一座无形的墙,他以为走出去,其实又绕回来。周而复始。一个月,两个月,一年过去了。他处在了发疯的边缘。镇民很热情,他却惧怕这些家伙。在他旁敲侧击镇民的言语里,他们竟然不知道自己会无端失踪,每个人会告诉他,他们在干什么。可是,青年晚上却一个人也看不到。
故事讲到这里十足吊人的胃口。而我却峰回路转。讲青年其实是一个梦游者。他随时随地会发病,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而那些所谓的镇民都是他的病友。因为整个镇子就是一个精神病院。那些消失的镇民,就是精神病院的人,他们不过是各自被关入了病房。而他就在梦境里寻找失踪人口。
夏厌说,你非常喜欢描写雾天。你把浓雾当成了你的一项利器。你这次文中对雾的解释是精神病院外有一家化工厂,长年喷薄着纯白的烟雾,病人们都爱看冲霄的云雾是怎么把阳光遮蔽的。我对她说,我梦中的阿芙罗狄就是你。
你不就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吧。夏厌调皮道。
我说,有时候,我希望一切都是我虚幻出来的。
但是我是有一点想不通。夏厌把风吹乱前额飘散的秀发拢到一边,我感觉你描写的这些雾气是活的。
六
雾气是活的。我皱眉沉思,那时的我怎么回答。
夏厌轻笑说,你什么也没有对我说。只是我的作品是真实来源于生活。
我苦思冥想,生活,我现在一团遭。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悬疑作家,有一个雾城守灯人一摸一样的妻子还有我从那扇门回到这里来一定是有原因的。难道我曾经的话语里都脱胎不了这迷之一样的雾吗?
于是我决定是河边散步。探一探这薄雾背后的秘密。
湖泊在午夜是雾最浓的时候,那修建在湖泊旁边的防水步道弥漫着淡淡的水印,而那一排移植水边南方的棕榈树的碧绿叶子也像染上一层冬霜。我站在湖泊边,那湖面上传来浪翻卷的拍岸声,仿佛在吞噬我抵抗的意志。我的可视范围只剩一米。雾气又再一次把我包围。
我看见雾中有一道微弱的光芒。忽隐忽现。我小心翼翼走上前。水声离我似乎很远。我的脚踩在柔软的沙子上。我不记得这里有一片沙滩。
你快来呀!这里真好玩!这声音,我从哪里听过。但是雾气阻扰我看见她。
琳琳,我一激灵,那久到尘封的记忆在脑海深处打开。我的初恋女友,因为她父母嫌弃我,我们没有在一起。几年以后我再看见她,她已经嫁为人妻。我依然很落魄,写着不入流的小说,只能勉强维持生计。随着人们开发过度,大自然生态系统破坏,雾霾天气如影随形。我不知不觉爱上了这天气,在这天气里它才能把我的缺点隐藏起来,我观察着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不知道我。我在雾中袭击他们,打闷棍,抢劫,骚扰,他们恐慌的情绪在弥漫。我似乎得到了一种异常的安慰。我把这种不为人知的情绪写进了我的小说。它慢慢在网上流传开,因为浓雾成了我的杀人工具,我在太阳驱散浓雾之前找到了刺激点。于是我变本加厉地发泄。
我没有想到数月之后琳琳的公司是我合作的一方。我时常隐藏自己,在雾霾天约她出来谈稿子的事。我的神秘吸引着她。我从来都是藏身幕后,用变声器和她交谈。
她与我谈得最多的就是雾的描写。我把雾讲得神乎其技。许多肮脏卑鄙的事情,都在雾中进行。一到雾气消散,它们又都不存在。琳琳已经对我很感兴趣,她提出要见我。我踌躇了好久,答应她后准备为她精心准备见面礼。
深山里的雾村我一年来一次。它奇异的地方在于它终年不散的湖雾。我带着她去划船。我凭这感觉把她带到湖中央的小岛上。那里有我的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谁也不知道,知道了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她好奇跟在我后面。我戴着口罩和棒球帽。带她来到一幢二层楼的小别墅。进去以后,她望着空空如也的别墅睁大了双眼望着我。我用钥匙打开地下室的门,里面是六个手术台。台子上各有一块白布蒙着,如果不出意外。琳琳感觉布下有一个人。可是,她从来也没有听说最近有过人口失踪或者他杀的恶性案件。
白布掀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琳琳却惊声尖叫起来。那是她的初恋情人。我摘掉变声器和她说话,你好吗?琳琳?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而后全身颤抖艰难说道,你难道杀死了你自己?
我抚摸着这张脸,一年多以前,我就想杀死我了。就是这样的窝囊废怎么配活在这个世界上。他连你都不能得到,与其这样混吃等死,不如活得有意义。
我接二连三掀开了蒙在手术台上的白布,六个我毫无保留死在了琳琳面前。他们很安详。注射死亡是最没有痛苦的。你看到一个又一个的我为了艺术献身。
琳琳扶住墙壁,她感到地下室就是一个冰窟,无穷的寒意洗刷她这个弱女子的身躯,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不明白。
起初我是妒忌那些人。我杀死了第一个我。你不要害怕。他是我又不是我。他做了我不敢做的事,他竟然偷拍你跟踪你。所以我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描写偷窥狂的故事。然后我把他整成我的样子。用冷藏室来冰封我的第一个欲望。然后你看到了,我的每一部小说都有你的样子,我把那些对你不利的家伙都一一杀死,然后整成我的样子,我很辛苦,我每次杀人都觉得自己在地狱走钢丝。我的小说获得巨大成功,可我一点也不开心。这六个家伙时时刻刻提醒我,我没有死。哈...哈...哈...!
那警察怎么从来没有这些人的记录?你不可能让死去的人复活?难道是这些雾吗?琳琳声音镇定了许多。
你没有看过我的样子,对吗?琳琳。我现在给你看,给你看。我摘下了帽子,除下口罩,我预感她马上会为我疯狂,一定会的。我是一个没有任何面目的小说家。没有人比我更天才。那些湖底经过辐射的雾改变了我的样子。我在用雾气把他们揉成我的样子。看上去我杀死了我,其实我早就不存在了。
琳琳?这些雾怎么有些不对?我的头为什么这么疼?我怎么了?
我抱着头倒在地上,脑部传来闪电一般的痛楚。
一闪而逝的夏厌。他难道真的是我的妻子。我记得我从来没有结过婚。
七
这是怎么回事?博士的气息越来越弱。仪器里显示博士的生命力正在减弱。你给我继续唤醒他。一个病恹恹的年轻人气急败坏地乱吼乱叫。因为说话的语速过快,引起了他剧烈的咳嗽。
夏厌从容操纵这一台窥视患者脑部活动的仪器忧心忡忡道,卢飞,你知道,阿西博士的脑死亡已经三天了。我一直在利用他生前研究关于那个叫雾杀人的悬案在刺激他脑部。制造了一个叫雾城的环境,以此来唤醒他脑中残余的意识复活这个变态杀手。这几天虽然激活了他生命体征,但是他终生植物人的概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夏厌的话立马被年轻人咳嗽声惊断。
我没有时间了,我脑部肿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我需要知道那个连环杀手的秘密。他是怎么一次又一次的重生的。现在只有阿西博士的天才脑容量,和他鲜活的躯体才能解开这一次谜题。夏厌,我求求你了。
望着年轻人因痛苦而扭曲的面容,夏厌心中不忍,我一定会帮你的。你要不要休息一会儿,你们怎么非要去那一个深山里的湖泊,阿西博士死了,你的身体?
不要说了。雾中有那个杀人犯残留的记忆。阿西博士是为科学献身,如果唤醒了阿西博士,我们就知道杀人犯的秘密了。那可是永生啊。年轻人两眼放光。他看着隔壁陈列室六具一摸一样的尸体。
不是克隆。是一摸一样的人。他们现在是一个空皮囊。但是阿西博士说那雾很奇特,具有储存回放功能。只要有一个活生生的人能提炼其中的浓雾,就会回溯一个人完整的记忆。年轻人心动了。他望着在雾中陷落的阿西博士,一丝狠辣闪过他的心头。他不能活着。
我睡了多久。琳琳呢?她跑了出去。我去追她。她跳进湖里。我慌忙去救她。可是我不会游泳。我最后死了。现在我的脑部有一个仪器在不停激活我的脑细胞,我还记得死后雾气把我凝固在一方天地里,直到我看到一个活人挣扎在水里,我毫不犹豫潜藏进他的脑部。然后我莫名其妙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初恋情人,她唤醒了我,为我打开了一扇门,从雾里逃出来。
天呐,阿西博士醒来了。
我听见一个欢呼的女生和一个病弱气虚的男声。他们在我身边,喘息和咳嗽。那年轻人叫我阿西博士。
我慢慢睁开眼,我发现我有了触感和直觉。除了写小说。我又能杀死我自己了。
一弯笑容浮现在我的嘴角。雾为我而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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